2017年1月12日,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副书记、副厅长次仁央宗对我区2016年环保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17年将要重点开展的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解读。她说,自治区党委、政府牢记中央的殷殷嘱托,站位高、思虑远、敢担当,从理念、政策、资金、措施等方面多措并举,确保了西藏的青山常在,绿水长流,空气常新。
全区已建成四级环境监管网络
《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》(简称《规划》)实施8年来,累计落实国家投资84亿元,《规划》的3大类10项工程稳步推进。“预防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要务,也是最好的治理,我区严格环境准入条件,杜绝污染重、生态影响大的项目进入西藏,实行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人民政府‘一支笔’审批和环境保护‘一票否决’,严把项目建设产业政策关、资源消耗关和生态环境关,严禁‘三高’项目进入我区,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。”次仁央宗介绍道,“法规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新成绩,生态红线划分工作已基本完成,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已基本确立,生态环境保护‘党政同责’、‘一岗双责’的关键制度也即将出台。”
《<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>实施细则》、《<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>工作方案》制定实施以来,为实现“空气常新、绿水长流”目标奠定了基础,目前《<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>工作方案》制定工作已接近尾声。值得一提的是,我区启动了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专项治理,建立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长效机制。
此外,自治区环保厅通过联合开展环保专项行动,查处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(项目),组织新环保法培训,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与环境应急监测等方式,提高了基层环境监测人员运用新环保法的执法能力与水平,扎实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,全区已建成区、市(地)、县(区)、乡镇四级环境监管网络。
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取得新突破
自2011年生态创建工作启动以来,拉萨市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验收,山南、林芝、日喀则市纳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,已命名自治区级生态村1296个、生态乡镇128个、生态县7个。此外,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也取得了新突破。我区森林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重要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以来,植被覆盖度呈增加趋势,天然林保护初见成效,野生动植物种群恢复性增长,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步提升,高原生态系统整体稳定,生态安全屏障功能稳定向好。
“‘十二五’期间,国家累计下达我区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生态功能区等各类生态补偿资金190多亿,国家在西藏实施的生态补偿政策,在有效保护西藏生态环境的同时,农牧民群众保护环境的收入水平也在增长,极大地激发了农牧民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。”次仁央宗说。
次仁央宗表示:“2017年我区将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前期准备工作;将做好《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(2008—2030年)》修编前工作;将筹备好自治区党委第三次全区环境保护大会;将一如既往地严守环境准入关口;将持之以恒抓好环境监管执法;将做好环境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前期综合调研工作;将做好全区环境保护目标体系建设工作;将做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调查;将抓好全区环境保护考核工作;将做抓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。